【本報台北訊】多數幼兒園所聘用1位護理人員,獨扛幼兒傷病處理、預防保健、疫苗接種等重任,教育部預告新制,擬為公幼學士學歷教保員及護理師調薪,然而,調薪後教保員及護理師每月薪資差額達3640元,護理師薪資較低、僅4萬5160元,且未比照教保員提供身心調適假。
護師公會全聯會呼籲,公幼護師薪資應比照教保員,並明文納入身心調適假、職務代理等資源。
教育部14日預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修正草案,擬為公幼教保員、護理師調薪。教保員調薪前薪資為4萬1420元、調薪後為4萬8800元,護理師調薪前薪資為4萬1420元,調薪後為4萬5160元。
護師公會全聯會接獲會員反映,肩負園所幼兒健康、傳染病防治的護理人員,薪資竟出現落差,已向教育部反映。
全台任職幼兒園所護理師約219位,護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說,護理人員須為園內數10名幼兒執行健康評估、傷病處理。
陳麗琴表示,例如發生意外傷害時,必須緊急處置並且聯繫後送;相較教保員,護理師專業與責任不減,把關全員所幼兒健康,呼籲調薪應至少給予平等待遇。
教育部擬提供教保員提供身心調適假等資源,護理師卻未獲同等待遇。陳麗琴指出,許多家長護子心切,幼兒園護理師工作壓力高,應明文提供身心調適假,且提供合適職務代理資源,此外,也應檢討護理人員薪資級距,建立調薪機制。
陳麗琴指出,本次新制研擬過程,教育部全程未邀護理界討論,呼籲後續制度研議,應邀護理專業團體與第一線人員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