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薔琵颱風來襲,財政部22日提醒,若不幸因強風或豪雨遭逢災損,記得拍照存證,事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綜所稅、營所稅、房屋稅等9大稅目減免。
財政部提供減免的稅目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部分,房屋損毀3成以上,即可填寫房屋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申請書,在房屋稅開徵40日前,即每年3月22日前,或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而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也可申請減免地價稅,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每年9月22日前申請,或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
使用牌照稅,則是汽車、機車因災害受損停駛、報廢,可填報災害損失減免,要在災害發生1個月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