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應台美貿易協定,今年二月起放寬美國進口馬鈴薯,若發芽不必整批退運。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繼續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多名立委關切近期美國馬鈴薯檢出龍葵鹼等事件。衛福部食藥署長姜至剛最新表示,該署本月於邊境攔截四批美國進口發芽馬鈴薯,經檢驗龍葵鹼合格,低於規定每公斤二百毫克。農業部防檢署指出,此四批發芽馬鈴薯須經監督業者剔除發芽部分,確定合規才會放行入關。
姜至剛表示,去年全年進口馬鈴薯報驗批數共七百九十六批,查驗三十一批,結果均為合格;今年截至九月底共四百六十三批報驗,查驗十九批,有一批不合格。此批不合格馬鈴薯於六日公布,總重量達三百三十九公噸,為龍葵鹼超標,但其外觀未發芽,引發恐慌,多位立委昨仍關注此事。
食藥署在九月底檢出該批美國馬鈴薯龍葵鹼超標,但直至七日媒體披露此事後,才於隔日調升美國馬鈴薯查驗比率。姜至剛表示,按邊境常態管理,不必調升整體美國馬鈴薯查驗比率,後為回應國人關切,才調升為加強抽批,抽驗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
立委王育敏批評,日前中國大陸、印度等地辣椒粉被檢出蘇丹色素超標,食藥署迅速調升為逐批監視查驗,政府不可因政治因素退拖,改變食安標準。她要求,政府應針對「未發芽但龍葵鹼超標」馬鈴薯進行專案研究,分析背後原因是否與抑芽劑使用有關。
防檢署表示,檢疫人員若發現馬鈴薯發芽情形,將通知衛福部食藥署進行龍葵鹼,如龍葵鹼檢測超標,就會退運或銷毀,確定龍葵鹼未超標但部分發芽者,由業者逐案提出改善計畫,經審查同意,採封籤運移至配合檢疫指定區域及監督下,於加工前進行選別,不合格者整顆棄置焚化銷毀。
食藥署則按比率對進口馬鈴薯實施抽驗,如發現龍葵鹼超標,將要求業者全數退運,並通報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