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拍板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第二階段租稅優惠,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其撫養的未成年子女,每年提撥至帳戶金額在2.4萬元額度內,得自當年綜合所得額總額減除;此外,年滿60歲、持有專戶滿30年或符合特定事由者,提領時可享免稅 。金管會力拚明年完成修法、後年5月報稅時適用。
1.0用戶 可重新開戶
TISA主打低門檻、低成本與專家嚴選,TISA級別基金每月最低申購金額門檻1000元,去年7月推出以來,開戶數超過27萬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莊琇媛表示,TISA資產規模已超過216.4億元。依目前規畫,民眾提撥金額可在規定額度內自所得中扣除,未來提領時若符合免稅條件,即可適用免稅;若不符合條件,當初提撥且已自所得中扣除的金額,將併入提領當年度所得課稅。
若TISA第一階段已開戶要適用第二階段租稅優惠,金管會官員說,可重新開戶,或透過簡易轉換程序接軌,採雙軌進行。
財政部官員則說,相關細節還在制定中,但目前不會用扣除額的方式進行,可能會參考類似「天使投資人」,也就是《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個人以現金投資符合條件的高風險新創事業,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減除優惠的方式在特別法中規定。
新制上路後,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其撫養未成年子女,每年提撥至TISA帳戶金額,於2.4萬元額度內,得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官員說,這項規定不會回溯,而且民眾本人、配偶及受其撫養的未成年子女都必須要有各自獨立的TISA帳戶。
以4口之家為例,父、母與2名未成年子女等4人開立TISA帳戶後,一家4口每年可以從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減除9.6萬元。以稅率20%計算,可以省下1萬9200元稅金;此優稅措施沒有排富,以最高稅率40%計算,每年可以省下3萬8400元稅金。
3條件外 提前領要課稅
另外,為了強化退休儲蓄的第三支柱、鼓勵民眾長期投資,行政院規範3大條件,年滿60歲、持有專戶滿30年、以及不幸遭遇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變故等特定事由等可應同樣予以免稅。也就是若非這3大條件下,提早贖回,雖然資本利得不課稅,但過去享有優稅的「本金」,將會併入提領年度的所得來課稅。
舉例來說,陳小姐投資TISA帳戶,每年享有綜合所得總額扣除2.4萬元儲蓄額度優稅措施,在第10年決定贖回基金湊頭期款買房,在贖回當年,就必須要列入24萬元做為所得額課稅,以當年適用稅率20%計算,必須要繳納4.8萬元的稅款,若當年適用稅率40%,就必須要繳稅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