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大考中心昨日公告並發售116學年度各項考試簡章,學科能力測驗將於2027年1月22日至24日舉行。因應科技舞弊風險,今年修正違規處理規定,針對智慧眼鏡及其他電子穿戴裝置,大幅加重罰則,其中,智慧眼鏡違規處分最重,攜帶入座即視同舞弊,該節不予計分。
116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仍舉辦2次,分別於2026年10月17日及12月12日實施,考生可自由選考,成績擇優採計。學測訂於2027年1月22日至24日舉行,分科測驗則於2027年7月10日至11日登場。
大考中心表示,為維護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若考生攜帶、使用或出現可能影響試場秩序或考試公平的物品或行為,監試及試務人員可立即採取查驗、拍照、移置、保管等必要措施,並得使用電子或金屬探測設備等方式檢查,考生須配合辦理;若拒絕配合,將依規定提報,視情節處以該節不予計分或取消考試資格。
此次修正以智慧眼鏡罰則最嚴格。大考中心指出,考生只要攜帶智慧眼鏡入座,不論是否使用,一律視同舞弊,該節不予計分;若拒絕交出或拒絕配合查驗,將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此外,行動電話及智慧眼鏡以外的電子穿戴裝置,違規處分也同步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