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訂奧客條款 雇主須優先保護員工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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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昨公告新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條列「奧客條款」,當勞工執行職務時,如被顧客、民眾等第三人長時間嚴厲斥責、臉部或名牌等相片被放上社群媒體公審等,雇主應優先保護勞工安全,並提供法律協助。

新版指引重點之一是企業須評估外部不法侵害風險及勞工保護,針對第一線勞工遭受顧客、民眾或其他第三人惡意客訴、辱罵、威脅或暴力等情形,雇主應優先保障勞工安全。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解釋,過去不乏服務業勞工反映,當遭遇客人無理行為,雇主往往以「顧客至上」為原則,要求勞工道歉,新版指引要求雇主必須優先保護勞工,若勞工對顧客提起訴訟,雇主也有義務提供法律協助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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