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毒駕事件頻傳,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開記者會提出三項修法方向,首先加重毒駕刑責,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將毒駕致死最高可處死刑入法;第二,修法沒入毒駕車輛,增訂同車乘客連帶責任;第三,累犯不得易科罰金、限制假釋,且若無照上路,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表示,全國毒駕查獲件數從二○二一年到二○二五年,增加二百倍,今年一到四月查獲四千七百二十五件,平均一天近四十件。但法務部司法統計,近九成被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刑罰過輕。
立委洪孟楷表示,他主張修定《道路交通條例》及《刑法》一八五條之三等三項法律,毒駕致死最高判處死刑。其次,臨檢查獲毒駕,直接沒入車輛,若毒蟲已被吊銷駕照,開偷來的車,或跟別人借車,加重刑責二分之一;第三,同車十八歲以上者採取連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