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14歲後 不嫁人要罰錢 文/鋤見 |2020.11.25 語音朗讀 180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我再不結婚就要被罰款了。 小女子今年十四。 都怪這孩子,十六了還單著。 圖/鋤見 文/鋤見明太祖朱元璋曾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的女子,那可是要罰款的。《宋書.周郎傳》中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過了15歲還不嫁人,家人也要跟著坐牢。更多冷知識根據宋朝法律,妻子狀告丈夫要被判處2~3年,李清照改嫁後就因為狀告改嫁的丈夫而被判入獄,後來被救了出來。本文摘自《漫畫科普冷知識王》碁峰資訊出版 全台各大網路書店與書局門市皆可購買 前一篇文章 【未來小學堂】 金頭腦 下一篇文章 電生磁所以磁也生電? 熱門新聞 01【詩】九月2026.09.3002東北角新景點 瑞芳川普岩爆紅2026.09.3003美再釋4千萬桶儲油 催歐洲跟進2026.10.0104【遇見荷】 夢即將醒來 2026.09.2905中秋草地音樂會 法寶廣場賞月趣2026.09.2906《365日》遍全球 古今人文協會永續弘法 2026.09.2907 澎湖龍門安良廟 「龍德千歲號」 開光2026.09.2908一起來當超級老人吧!2026.10.0309澎湖淨灘 清出257公斤海廢2026.09.2910大師指的路,換我們走下去2026.09.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冰淇淋作法 掌握4步驟!冰品裡有凝固科學河豚有生存智慧神奇昆蟲防禦噴射器吃素影響運動表現?世界素食日 作者其他文章飛魚的願望浣熊進食前 會用水清洗食物心情不好 該吃甜還是辣?兔子會吃自己的便便【這樣的關係很可以】 柑橘家族錯綜複雜的關係屈原愛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