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辦法修訂 12年國教首屆高一新生適用 |2014.08.28 語音朗讀 152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經濟弱勢高中職生因不符現有學雜費補助標準,暑假還要辛苦打工,才繳得起註冊費。教育部公告新訂辦法,從八月入學的第一屆十二年國教高一新生開始適用,凡因家中突遭變故等特殊情況,且未減免學雜費者,每學期最多可申請五千元到二萬元就學補助。 教育部說,符合補助條件的經濟弱勢生,可申請學費以外的就學費用補助,公立學校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私校二萬元。 前一篇文章 惇敘新生蒙眼 看見視障者風景 下一篇文章 365天品德故事51 別成錢財的奴才 熱門新聞 01普中棒球隊抄經 靜心訓練定力2026.10.0902社論--慎防債市風暴2026.10.0403兵馬俑巧克力 敲碎可可粉體驗考古2026.10.07045 萬佛光人次聚大巨蛋 人間佛教新頁2026.10.0405台中.清水 山海相依牛罵頭 潮汐時光憶滄洲2026.10.0506名古屋亞運閉幕 中華隊僅奪5金2026.10.0507MLB村上季後賽首轟 領軍白襪勝出2026.10.0508佛光會實踐三好 推進和諧與和平願景2026.10.0509三好微電影獲獎導演 參訪佛光山2026.10.0610 【書頁微光】 《我在偏遠山區開麵包店,生意興隆》人生不只有一種活法2026.10.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學生健康把關 南市發表營養教育專書佛大參訪汶萊 辦學特色獲當地高中肯定 南華雲水書車成果展 展現全台首創由孩子創作AR繪本 校外文化體驗計畫開跑 逾5000名師生走出校園口腔保健 壽山攜手獸醫為狒狒拔牙、根管治療策展水圳故事 小學生化身自然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