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楓香大道,符合群體樹木規定。圖/葉德正
【本報新北訊】一片樹林、一排綠籬,攀附而生藤蔓,都可能承載地方記憶與生態價值。新北市府擬修正《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將珍貴樹木認定範圍,擴增至具有地方特色、歷史意義或學術研究價值的「群體樹林、綠籬及蔓藤」,樹木保護從單株大樹進一步擴大至具有保存價值的植栽群。新店區中華路著名楓香大道即符合群體樹林規定。
依現行規定,珍貴樹木不得任意遷植、砍伐或從事妨礙生長的行為,確有必要者須檢附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核准遷植的樹木,區公所應持續追蹤生長情形並報請備查。新店中華路楓香大道是1971法務部調查局準備遷入當地時栽植。